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参评第35届中国新闻奖副刊作品和报纸新闻专栏专项初评以及融合报道专项初评的作品公示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25-04-08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和中国报纸副刊研究会、中国记协新媒体专业委员会的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领导和中心编辑记者代表组成初评委员会,在各部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初评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本中心拟推荐以下作品参评第35届中国新闻奖初评。

一、本中心拟推荐以下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副刊作品专项初评:

中国新闻奖副刊作品推荐目录及单位诚信承诺书

1.《气清岳秀有如此》
作品推荐材料
作品版面

2.《龙文百斛鼎 笔力可独扛》
作品推荐材料
作品版面

二、本中心拟推荐以下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报纸新闻专栏作品初评:

中国新闻奖报纸新闻专栏作品推荐目录及单位诚信承诺书

1.《经典常谈》栏目
作品推荐材料
作品版面

三、本中心拟推荐以下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融合报道作品专项初评:

融创报道、应用创新和新媒体新闻专栏初评报送作品目录及单位诚信承诺书

1.《特别策划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12周年:筑牢堤坝》
作品推荐材料

2.《千里运菜记》
作品推荐材料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现将上述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8日至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发表评议、举报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将认真受理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传真:010-59598033
邮箱:jjjcbzbs@sina.com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
2025年4月8日

2020 中国纪检监察报 © 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凡《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含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上刊载的原创内容,版权均属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及相关作者所有。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单位及个人如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和相关作者信息。如摘编、改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内容,需经本单位书面授权许可。违反上述声明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