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第36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报送通知》和中国新闻摄影学会的相关通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领导和中心编辑记者代表组成初评委员会,在各部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初评委员会讨论研究,确定本中心拟推荐以下作品参评第36届中国新闻奖新闻摄影专项初评: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现将上述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3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发表评议、举报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将认真受理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传真:010-59598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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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