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32届中国新闻奖有关通知要求,我中心对参评材料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公示如下:
补充公示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20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发表评议、举报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将认真受理核查,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传真:010-59598033
邮箱:jjjcbzbs@sina.com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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